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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最高院再审税款追征期限适用争议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17-09-07 10:57:56
文档简介:  编者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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