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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不以逃税为目的的虚开,就不构成犯罪吗?
发布时间:  2017-08-09 00:00:00
文档简介:  案情简介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甲公司为提升公司资质,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陈某以支付票面金额1.5%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乙公司陆续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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