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案例:取得违约补偿款都认定为价外费用吗
发布时间:  2017-08-10 06:34:15
文档简介:  纳税人在交易中收取的各种名义的价外收费,税务机关往往按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对交易中取得的违约补偿款是否一律认定为价外费用,没有认定为价外费用的违约补偿款是否缴纳增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