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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
发布时间:  2017-07-16 00:00:00
文档简介:  一、适用对象 2015年度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取得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前年度取得上述资金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纳税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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