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补缴企业所得税,加收的滞纳金从何时算起?
发布时间:  2017-06-11 00:00:00
文档简介:  问:我企业上年度汇算清缴后,在自查中发现有应计税收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涉及滞纳金期限从何时算起? 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