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发票备注栏大有讲究,填错不得扣除土地增值税、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17-05-14 00:00:00
文档简介:  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预售收入均不含增值税。取得建筑安装服务增值税发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