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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营改增后发现2016年4月30日之前未计提的营业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7-05-03 13:09:43
文档简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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