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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未收到款项就不必预缴税款吗?
发布时间:  2017-04-27 15:06:07
文档简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第四十五条规定,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区分如下情况按孰先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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