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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法院拍卖破产企业或非正常户资产的税费税前扣除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4-12 11:32:00
文档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债权投资损失应依据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下列情况债权投资损失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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