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8、问:纳税人2016年1-4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是否可以结转到5-12月份抵减?
发布时间:  2017-04-06 14:05:15
文档简介:  答: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6 〕 140 号 )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 2016 年 1-4 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