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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处理不当,“高新”资格或被取消
发布时间:  2017-03-21 00:00:00
文档简介:  编者按: 由于2016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的汇算清缴期进行,因此2017年将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实施的第一年。包括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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