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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项目汇总
发布时间:  2017-02-22 11:30:00
文档简介:  下列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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