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含普通发票)
发布时间:  2017-02-10 00:00:00
文档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 2010 第 587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