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后,对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行业有限定吗?
发布时间:  2017-01-17 17:48:00
文档简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