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企业虚假增资,增资部分是否产生印花税纳税义务?
发布时间:  2017-01-17 00:00:00
文档简介: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4)深中法行终字第363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科虹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北区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