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否汇总纳税
发布时间:  2017-01-10 17:47:00
文档简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