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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建筑业企业预收工程款到底应如何核算?
发布时间:  2017-01-05 00:00:00
文档简介: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45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税法先于会计主要是指纳税人以预收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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