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企业已计提未支付的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16-12-16 15:10:00
文档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