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纳税人跨(市)县提供建筑服务,城建税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  2016-12-02 00:00:00
文档简介:  问:纳税人跨(市)县提供建筑服务,同时适用不同的城建税税率,但是销项税和进项税实行混抵,比如有一部分收入适用7%的城建税,一部分收入适用1%的城建税,但是进项税混抵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