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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好惨!虚开税额50433.33元,判了三年,罚了五万!
发布时间:  2016-09-20 00:00:00
文档简介: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 判 决 书(2016)皖0221刑初189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骆某甲,于安徽省芜湖县,芜湖县永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本案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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