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如何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16-08-17 11:17:00
文档简介:  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如何预缴增值税?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