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取得抵债房产应及时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  2016-07-29 08:20:00
文档简介:  近日,南京市地税局在与国土局交换信息时发现,某企业有块面积为1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但其2015年房、土两税申报却为零。经约谈得知,该企业2015年3月取得某楼盘充抵广告费的房产一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