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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6-22 13:43:00
文档简介:  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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