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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纳税人异地经营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  2016-05-10 09:38:16
文档简介:  营改增完成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建筑服务业纳税人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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