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上海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16-04-05 15:45:00
文档简介:  一、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其免税范围应按照财税〔2013〕106号规定执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