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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4-06 17:14:20
文档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 2016 年 3 月 31 日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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