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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非逃税查补税款处罚可以商榷
发布时间:  2016-02-21 09:42:00
文档简介:  地方各级国税、地税对非逃税查补税款执行《税收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半倍以上五倍以下处罚有十多年。但随着公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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