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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免缴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  2016-02-29 15:29:00
文档简介: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文中为你介绍了免缴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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