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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是否可按财税〔2009〕59号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16-02-01 17:30:15
文档简介:  甲公司持有 A 上市公司 28% 股权(控股),现甲公司为增加对 A 上市公司的控股,将其全资子公司 100% 的股权按市场值作价转让给 A 上市公司,取得 A 上市公司股票。请问,甲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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