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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0-18 15:41:00
文档简介:  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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