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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供货.发票由总公司开给我公司.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  2015-10-03 08:08:48
文档简介:  我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而货物由其所属分公司生产供应,我公司收取总公司开局的发票,并与总公司进行结算。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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