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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5-09-17 13:53:00
文档简介:  北京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四条中关于预征率核定的规定,现将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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