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与其他单位经济纠纷. 法院判决我司赔偿对方款能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15-07-23 09:49:51
文档简介:  我公司 2015 年 4 月因与其他单位经济纠纷,法院判决我司赔偿对方 100 万元,请问这笔无法取得发票的 100 万元赔偿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