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开增值税专票红字发票不再需去税务机关开具申请单
发布时间:  2015-04-07 08:45:00
文档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文件规定: 五、红字发票开具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