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2013年费用可否在2014年列支并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15-01-29 10:47:00
文档简介:  问:我司和外国股东签订商标使用费协议,按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收取,2013年的费用对方在2014年才开具发票收取,请问我司是否可在2014年列支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