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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企[2009]242号对交通补贴等费用的规定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5-01-21 08:39:00
文档简介:  问:国有企业按财企[2009]242号文件要求将交通补贴、过节费等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纳入工资总额,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要把该部分费用从应付职工薪酬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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