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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旅游景点门票收入营业税申报时可否扣除政府调节基金
发布时间:  2015-03-18 12:56:38
文档简介:  问:旅游景点销售门票,票面金额共70元,其中代收政府调节基金5元(未另外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该笔门票收入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时是否可以扣除代收的政府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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