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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关于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不准加收“城市建设附加费”和“人身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87-04-25 00:00:00
文档简介:  最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人民来信反映,一些地方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在收取出差人员住宿费的同时,还加收10%的"城市建设附加费",有的按人每天收取0.10元的"人身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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