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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牡丹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1-29 16:16:15
文档简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食用植物油适用13%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明确,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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