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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算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  2015-01-21 08:55:00
文档简介:  问: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确实无法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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