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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废棉抵偿加工费应视同销售纳税
发布时间:  2014-12-19 18:30:00
文档简介:  案例 A公司作为商贸企业,外购了一批皮棉委托一家纺织企业加工棉纱。双方约定:皮棉加工产生的废棉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在收取加工费时给予优惠,具体优惠是按加工价格的5%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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