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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为避税买卖变赠与 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  2008-06-24 16:06:00
文档简介:  孙先生想购买杨某的一套房屋,两人签订了协议,房屋总价款为65万元,孙先生付清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 杨某提出,买卖二手房各种税费很高,假如按赠与办理过户,费用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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