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  2014-12-10 17:39:35
文档简介:  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外,相关税法还规定了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具体有两种情形: 增值税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是在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