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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减少企税负担 “混水”得法节税(一)
发布时间:  2008-02-29 16:32:00
文档简介:  案例 甲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关联方生产包装箱,200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假设无其他销售收入),实际发生原材料成本400万元,销售毛利为100万元(500-400)。 甲公司2006年度被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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