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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发生资产损失应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  2014-09-23 10:49:00
文档简介:  问: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发生资产损失应如何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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