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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应如何确认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
发布时间:  2014-09-16 09:51:00
文档简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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