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个人持有的经营性房产未出租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  2014-09-09 10:47:00
文档简介:  问:个人持有的经营性房产未出租,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