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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税务登记证丢失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发布时间:  2014-08-26 09:46:00
文档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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