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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工资薪金申报口径
发布时间:  2014-08-13 11:37:00
文档简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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