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水厂提供用水应根据用途分开核算?
发布时间:  2014-06-11 16:07:13
文档简介:  问:某镇水厂于2010年开办,既向镇里居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又向附近工业园区的工矿企业提供工业用水。最近,该水厂准备改扩建,增加投资项目,扩大供水量。请问提供工业

高级搜索